Q6:如何為品牌或產品取一個好名字?

請問總監,如何為品牌或產品取一個好名字?

猶如藝術品創作一樣,命名也可以分成「抽象」跟「寫實」兩種路線這兩種邏輯。

寫實路線:一看就懂,直覺好記,完全不需要解釋

如果走「寫實路線」,最好是讓人一看就懂、直接知道你是賣什麼產品?賣什麼服務?這個品牌到底在賣什麼?讓這些問題「根本就不需要被問」。

7-11

7-11,最早指的是營業時間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一點,在當時傳統雜貨店的環境下,凸顯出自己最大差異:營業時間最長,讓人一看明白。

Lego

丹麥語“leg got”的組合,意思是“好好玩”。直接就講出我們是賣玩具的。

命名就是最強的行銷,好的名字會縮短溝通時間,不只容易記憶,更容易分享,降低行銷成本。

抽象路線:感覺酷、帥,說出一個道理即可,甚至沒有意義也沒關係

相對於寫實的是「抽象路線」,從名字上一時之間根本看不出來你的產品與服務,你說蘋果怎麼跟電腦會有關係呢?近來數字命名法更是為海內外所熱衷,建案高貴皇家的命名不見了,根據地號直接取案名;餐廳地址幾號就直接當成餐廳名字的也比比皆是,只要操作有一種「酷」或「帥」的感覺,即便跟產品或品牌八竿子打不著,只要你能說出一個道理來讓消費者接納,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命名路線,反而讓人耳目一新,印象深刻。

Google谷歌

取自一個數學術語,10 的 100 次方原來還有個專有名詞叫“Googol”。也可以表示「巨大的數字」

Amazon亞馬遜

創始人 Jeff Bezos 的想法很簡單,取一個 A 打頭的單詞,這樣他的公司就會出現在字母表的頂端(英文世界的排名A字母開頭,就會放到前面的分類,在網路世界就等於是搜尋的第一頁)。而世界上流量最大的河亞馬遜則符合他對這家公司未來成為「世界第一」(海量、巨集)的期待。

品牌需要有中文名字嗎?

曾經服務過南台灣一個百貨公司法式甜點品牌,業主的品牌原先只有法文,沒有中文,更沒有寫名營業項目,結果造成,消費者根本不知道如何稱呼?也不知道到底有哪些產品,只會說,某某地下二樓,下樓梯轉角,某某顏色的那個甜點;要推薦朋友也不知道怎麼說,只能拍照line紙袋和盒子給對方,造成消費者很大的困擾,無形中也降低品牌傳播的速度和增加溝通的門檻,無形中就墊高了行銷的成本,實在非常可惜!

國際化潮流的影響,很多台灣品牌也會取個英文名字,近期經常被業主問到:直接用英文感覺比較時尚和國際,一放中文好像就Low掉了,請問總監,品牌一定要有中文名字嗎?

答案是,看狀況,沒有絕對。

星巴克和麥當勞早期剛進台灣時,都將中英名稱並列於招牌上,一來,兩個品牌英文都還算蠻長的、發音有三個音節,且不是台灣人一看就懂得「直覺」英文,如果不放上中文,消費者可能無法稱呼品牌,會造成溝通與行銷上的成本耗費,但是時間久了,大家已經都耳熟能詳,即便不放中文,消費者也都能叫出品牌的名字,這個時候,為了讓logo更簡潔,就可以將中文拿掉,甚至,連英文都可以不出現,直接用logo識別即可。

另外,一種情況,很多Bar和異國料理餐廳,因為位於都會區,消費族群設定是中高知識族群,這個消費族群大多能用外文溝通,因此不用中文輔助好像也沒有太大的障礙。

其實品牌是否需要中文,也牽涉到整個社會對國際品牌的接受和國際化程度的發展,以這幾年很紅的共享平台UBER而言,根本就是個德文,讀音也怪怪的,但是台灣人好像也能琅琅上口,反而講中文「優步」,根本沒有幾個人知道;連帶的,外送平台UBER EATS人人皆知,中文「優食」卻很少人說,這都顯示出整個社會對國際品牌的接受程度愈來愈廣。

考量商標登記與網域名稱

國際化行銷時代,英文的命名建議也要同步思考,各地區命名諧音否有不雅或是負面意義,都要顧及。

最後,要特別提醒大家一件事,命名時要考慮到是否能夠合法註冊?甚至網路名稱的選擇(網路世界的黃金門牌號碼)都要一併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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